【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0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4日 | 【实施日期】2018年06月01日 |
【法律类别】运输工具监管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根据海关总署2017年第56号公告,我署制定了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版,主要变更了进出境水运、空运“原始舱单”、“预配舱单”报文格式,具体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详见附件1-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XML Schema.rar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2制定说明.doc
3.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变更说明.xls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