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号 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风险警示
发布时间/2019-01-29 00:00:00   浏览/2808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号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29日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29日
【法律类别】检疫综合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质检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塞尔维亚等国家发生牛结节性皮肤病的风险警示通告》(2016年15号)中因哈萨克斯坦牛结节性皮肤病对该国牛及其相关产品的输华限制,有关产品准入检疫措施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