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财政部等13部门 | 【发文字号】2019年第96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8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
【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调整内容见《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2019年第96号 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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