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226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
【法律类别】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管理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6号
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