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1-01 19:45: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6850次   打印
【发布部门】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9年第65号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20年1月1日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失效,被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72号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5号

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现公布《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7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31日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

                                       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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