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 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
发布时间/2020-02-21 20:31:00   浏览/3902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30号
【发布日期】2020年2月19日 【实施日期】2020年2月19日
【法律类别】中国-美国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

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

  有关美国输华宠物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