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20年第80号 |
【发布日期】2020年7月9日 | 【实施日期】2020年7月9日 |
【法律类别】运输工具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函〔2020〕88号),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