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2021年第4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1日 |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
【法律类别】通关与关税类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2022年1月1日 |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1号(关于发布《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等12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令第140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海关总署发布《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等12项海关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附件)。本批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发布的标准文本可通过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http://www.tbtsps.cn)标准栏目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
海关标准编号 |
海关标准名称 |
批准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S/T 65.1—2021 |
《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2 |
HS/T 65.2—2021 |
《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2部分:透射式行包查验设备》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3 |
HS/T 65.3—2021 |
《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3部分:透射式货物查验设备》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4 |
HS/T 65.4—2021 |
《微剂量X射线海关查验设备 第4部分:封闭式X射线人员查验设备》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5 |
HS/T 66—2021 |
《海关CT型行包或货物智能检查设备技术要求》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6 |
HS/T 67.1—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7 |
HS/T 67.2—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2部分:组合移动式检查》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8 |
HS/T 67.3—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3部分:车载移动式检查》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9 |
HS/T 67.4—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4部分:通过式快速检查》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10 |
HS/T 67.5—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5部分:火车快速检查》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11 |
HS/T 67.6—2021 |
《海关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第6部分:航空托盘类检查》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
12 |
HS/T 68—2021 |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础数据元目录》 |
2021年6月11日 |
2022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