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5 10:53: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浏览/2983次   打印
发布部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21年第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6月10日
实施日期:
 2021年6月15日
法律类别:
 加工贸易综合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2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稳定加工贸易产业链供应链,自2021年6月15日起,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加工出口纸制品(税目4801-4816)不再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