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的公告(2012年第78号)
发布时间/2012-12-31 22:5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354次   打印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2年第78号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13年1月1日
【法律类别】货物贸易限制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失效,被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50号废止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的公告

2012年第78号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1999〕278号)的规定,现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简称《名录》,见附件)。

  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名录》中所列物质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名录》中所列物质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0〕85号)规定提出申请,经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向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持进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

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六批)

商品编码

商 品 名 称

代号

单位

备  注

2903799021

其他仅含溴和氟的甲烷、乙烷和丙烷

千克

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