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法库
数据
答疑
说法
案评
案例
服务
简体
/
繁体
ENGLISH
全站检索
最新动态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评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法库
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海关律师网
>
海关法库
>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目录
财政部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38号)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7:01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2226次
打印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1年第38号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实施日期】2022年1月1日
【法律类别】加工贸易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
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21年第38号
为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助企纾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
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财
政 部
2021年12月28日
标签:
暂免征收
加工贸易企业
内销税款
缓税利息
赞一下/
2
评论/
0
分享: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