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等 | 【发文字号】部令第2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9日 | 【实施日期】2023年3月1日 |
【法律类别】废物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 效 性】自2023年3月1日起生效 |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海关总署署长 俞建华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 罗文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