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1号(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5 10:2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690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71号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5日 【实施日期】2023年6月15日
【法律类别】中国-欧盟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1号(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联合公告对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