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80号(关于解除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10:3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601次   打印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3年第180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8日 【实施日期】2023年12月8日
【法律类别】中国—欧盟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性】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芬兰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解除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2021年公告第19关于芬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禁令,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芬兰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128

  • 标签:
  • 芬兰
  • 禽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