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8:55: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414次   打印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
 公告2024年第4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6日
实施日期:
 2024年4月16日
法律类别:
 中国-欧盟
效力层级:
 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公告2024年第41号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6日 【实施日期】2024年4月16日
【法律类别】中国-欧盟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41号(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