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18:00:00 来源:关税司网站 浏览/71次 打印
- 发布部门:
- 财政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
- 公告2024年第1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12月01日
- 法律类别:
- 减免税
- 效力层级:
- 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