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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料件氧化铁混合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凤岗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7-17 15:12:59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98次

截至2020年7月9日,当事人在执行合同项下进料加工手册期间,短少保税料件: 氧化铁的混合物289915.13千克、磁芯半成品10.98千克。经计核,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3560807.3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35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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