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保税货物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法兰盘137.46千克、铜圈/铜片共292.35千克。经计核,货物价值人民币共263412.77元,漏缴税款人民币共44774.7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
科处罚款人民币共26300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