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墨盒及空墨盒两项货物,经查验过磅并送黄埔海关技术中心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第1项货物墨盒中的旧墨盒539千克、第2项货物空墨盒329千克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与申报不符,当事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上述货物已申报退运出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0.3万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