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海关处罚决定外贸管制  > 正文
 
申报进口钢琴属于禁止进口商品影响国家许可证管理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上海浦江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3-07-13 21:53: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84次

  2022年11月16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G1项申报品名旧博兰斯勒卧式钢琴申报数量1台申报价格321061丹麦克朗申报商品编号9201200090。经查G1项的钢琴键贴片为现生象象牙制品52件重量212克该商品列入《CITES公约》附录II进口上述商品根据有关规定须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无允许进口证明书的禁止贸易进境。当事人在申报进口时未交上述证件属禁止进口。经核定上述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8833.34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证、发票、装箱单、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证书、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第六十七、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内向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