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3年8月15日,当事人以C类快件方式向深圳邮局海关申报进口铁制展示架样品4千克、塑料展示架样品4千克。经海关查验发现,该快件内有铁制展示架和塑料展示架一批,另有公约二级保护的西洋参未申报。涉案西洋参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23)附录II,《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保护级别为二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没收涉案西洋参。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