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8418.6110  商品名称:冷水机组
    发布时间:2011-09-23 10:47:45  浏览:161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6110

    冷水机组

        该冷水机组为中央空调用冷水机组,型号CSC-320,制冷量为320冷吨(96万大卡/小时),带动的制冷面积为1万平方米,主要由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压缩机电机、控制柜等部件构成,为中央空调系统核心制冷部分。

        该商品为离心式冷水机组,主要由蒸发器、冷凝器、压缩机、压缩机电机、控制柜等部件构成,属于中央空调的一部分,不满足《税则注释》对归入品目84.15商品的要求“本品目仅包括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机器:
        一、装有电动的风扇或鼓风机;
        二、既可调节空气的温度(装有加热或冷却装置或两者兼有),又可调节空气的湿度(装有增湿或干燥装置或两者兼有);
        三、上述一及二项所列装置一同报验。”
        该商品属于制冷设备的一种,符合税目84.18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制冷机组归入税则号列8418.6110。

    Z2006-0532

    2006年11月22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