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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废物的定罪问题
    发布时间:2009-09-15 09:15:00  浏览:891次
    问: 我朋友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就走私进口了一批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涉偷逃税额5.8万元。对此,会有什么后果,会按什么罪名来定罪?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9号],未经许可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又偷逃应缴税额,同时构成走私废物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应当按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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