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9号],未经许可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又偷逃应缴税额,同时构成走私废物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应当按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