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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出口转关货物提交报关单证事宜
    发布时间:2009-02-02 08:50:00  浏览:977次
    问: 从东莞转关深圳出口,已在东莞报关,并有东莞商检出具的商检证,到深圳还需要当地商检出具的商检证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进出口货物申报时,要依照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递交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报关单、国家实行进出口管理的许可证件以及海关要求的随附单证等,并接受海关审核。出口转关货物报关地点为起运地,故您在起运地报关时需提供有关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在出境地办理转关货物离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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