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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的申请主体
    发布时间:2009-02-17 09:15:00  浏览:1238次
    问: 我想问一个关于退运的问题。国内的进口商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但货物运到国内港口后,双方发生纠纷,国内进口商不付款也不报关,也不配合签订退货协议。我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其中提到能够提供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可以申请退运。那是否说明国外发货人能否凭正本提单要求办理直接退运?还是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国内进口商的责任?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进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成为直接退运的申请主体。当事人能够提供无争议的有效货物所有权凭证的,可以向海关申请输直接退运手续。申请时,应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申请书》、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清单、已报关货物的原报关单、提运单或者载货清单等相关单证、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书以及海关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当然,向海关申请直接退运并不影响您通过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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