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外商常驻机构进境办公用品(公用物品)的手续
    发布时间:2009-02-17 09:46:00  浏览:1030次
    问: 我司是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们想进口办公用品,如何向海关申请?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常驻机构进境公用物品(含办公用品和交通工具),应当由本机构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进境地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审批单证和其它相关单证予以验放。常驻机构首次申请进境公用物品前,应当凭下列文件向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1)设立常驻机构审批机关批件正本和复印件;(2)主管部门注册证明正本及复印件;(3)常驻机构报关印章式样;(4)常驻机构内非居民常驻人员名单(内容包括性别、国籍、进出境旅行证件号码、到任时间、任期、职务及境内住址)。在办理上述备案后再申请公用物品进境手续。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