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关干印发《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的通知(署稽发[2008] 92号) ,海关企业管理类别中A类、AA类企业有资格申请“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关申请手续可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