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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中走私、违规期限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0-04-22 08:01:01  浏览:652次
    问:我司希望申请成为A类企业, 但曾经违规一次, 被罚款,按照A类企业管理要求, 是要连续1年无违规违法, 那么是否按照被查日期来计算? 还是按照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来计算? 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中“1年”指的是海关收到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连续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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