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货物进口放行后发现短少的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且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书;
(三)已经退款或者赔款的证明文件。
如果是非散装货物发现货物短少,而且有海关查验或者称重记录等证明确实短少的话,可以再补充进口。 补充进口手续根据各地海关实操作为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