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的仓库管理人员,我发现我们公司有时将保税进口料件与国内购买的料件进行调换,这应该属于走私行为吧,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向当是海关举报公司这种走私行为,海关会有哪些奖励啊?谢谢!
答:
海关总署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违反海关法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对走私案件的检举人,海关按实际查获私货变价收入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发给奖励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对按规定应将没收物品销毁或无偿移交政府专管机关的走私案件,海关视案情和检举人贡献大小、发给检举人人民币三百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奖励金。具体规定您可参阅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