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厂进口的一套免税机器设备因擅自移作他用而被海关调查,请问擅自将免税设备移作他用的性质是什么?法律后果是否严重?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等海关监管货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属于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海关依法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有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的故意,还将构成走私行为,受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有疑问,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