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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走私废物罪”中的废物应如何理解?
    发布时间:2011-06-03 08:48:00  浏览:945次
    问:听说刑法有规定走私废物罪,那么这里的“废物”应如何理解?像我们日常的生活垃圾是否属于废物?谢谢!

    答:您好,刑法走私废物罪中的“废物”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国家禁止进口的和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种类可参阅《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及《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如有疑问,请咨询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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