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有一批对外承包工程出境施工的设备现因工程结束要退运进境,该批设备出口进不收汇,也未办理退税,出口后也未打打印出口退税联报关单,现在海关要我司提供国税局签发的未退税证明才能按“退运货物”办理通关手续?国税局说未打印出口退税联报关单本身就可以证明未退税,所以国税局也未为我司签发未退税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供未退税证明吗?
答:根据海关规定,对外工程承包项下出境施工的设备申报退运进口时按“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申报,以该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的货物需要提供“未退税证明”,未退税证明应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