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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可用于生产内销产品吗?
    发布时间:2011-09-08 08:41:00  浏览:1208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早期我司也开展来料加工业务,所以公司当时进口了一些不作价设备,对这些设备的海关监管期限已届满,请问是否可以用这些不作价设备生产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产品呢?谢谢。

    答:根据规定,在企业经营范围内,且不作价设备已经办理解除海关监管手续的,可以用于生产内销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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