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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机构可以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
    发布时间:2011-09-06 08:57:09  浏览:938次
    问:我们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主要生产微电子产品。我司内设了一个专门的研究中心,现在想进口一批国内不能生产的科技开发用品,请问我们可以进口吗?

    答:根据《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下列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五)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贵司应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来申请成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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