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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加工后剩余边角料火灾损毁了海关会罚款吗?
    发布时间:2011-11-11 08:49:47  浏览:1124次
    问:我司有一批手册加工后剩余的边角料,准备向海关申请内销补税的,因为水灾全冲走了,海关会因此罚款补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加工贸易受灾保税货物(包括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因不可抗力在运输、仓储、加工期间发生灭失、短少、损毁等情事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及时向主管海关报告,海关可以视情派员核查取证。经海关核实,对受灾保税货物灭失或者虽未灭失,但完全失去使用价值且无法再利用的,海关予以免税核销;对受灾保税货物虽失去原使用价值,但可以再利用的,海关按照审定的受灾保税货物价格、其对应进口料件适用的税率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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