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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机关暂停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法律依据吗?
    发布时间:2011-11-14 08:39:47  浏览:1695次
    问:您好,我们是深圳的一家出口企业,我司在9月有一票出口货物报错了税号,后来国税局介入调查,上周国税局以我司骗取出口退税为由,给我司出具暂停出口退税的处罚决定书,请问国税局这样做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律师指教,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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