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由于我们公司需要扩大生产规模,在7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在同一工业园区进行搬迁,企业的注册地址也变更了,由于我们公司工作人员的大意,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海关办理变更事宜,请问海关对这种情形如何处罚?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处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