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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报品名走私,海关是如何认定的?
    发布时间:2012-03-01 09:05:55  浏览:2705次
    问:您好!我公司涉嫌走私被海关调查,处罚决定告知书上说我司伪报品名走私,请问什么是伪报品名,在什么情况下伪报品名为构成走私?我司只是不报错了编码,怎么就构成走私了呢?

    答:伪报品名是指当事人进出口货物时,为了达到偷逃应缴税款或逃避国家贸易管制的目的,故意将某一种品名申报成另一种品名的行为。如果只是由于认识或技术问题而报错编码,则不具有违法的主观故意或过失,是不能构成走私的,甚至也不能构成违规行为。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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