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如果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进口的货物在进口后发现有质量问题,需退回给供应商,那么在办理“退运货物”出口有关事宜时,需先向当地海关递交申请,海关审批同意后才报关出口吗?当初进口时缴纳的关税与增值税是否可以申请退还呢?如果能的话,又该如何办理?
答:您好!办理“退运货物(4561)”时,应先向海关递交申请并递交原进口报关单相关单证,经海关同意可以办理退运。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退税申请书》;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