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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设备能作为代替担保金和保函吗?
    发布时间:2012-10-10 08:46:02  浏览:1245次
    问:我公司进口一批货物因为审价问题要交一笔担保金或保函,因为资金一下周转不开,想请问能否用厂房设备代替现金来交担保,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因此,您所述情况,现行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您可以向海关申请。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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