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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省会城市引进的外国专家自用手提电脑可否免税入境?
    发布时间:2013-08-21 08:39:13  浏览:865次
    问:我校根据省政府的政策标准引进了若干名国外专家,现在他们已经和学校签了合同,在国内工作2年。请问这种情况,他们携带入境的电脑是否可以免税?因为看到有规定说电脑是必须征税的。不知有无例外情况?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4号,由人事部、教育部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以随身携带、分离运输、邮递、快递等方式首次进境的个人生活、工作自用的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便携式计算机每种1件,可予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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