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海关驳回回避申请有异议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海关申请复核1次;作出决定的海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