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9号,自2013年12月17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日本和美国的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税则号列:73045110、73045190、73045910和7304599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该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征收比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