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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小家电在国内包装后原产地要改吗?
    发布时间:2013-12-19 08:47:27  浏览:1186次
    问:您好。我们进口德国产的小家电,在国内寻找合作伙伴进行外包装,然后复出口至第三国,此时是否需要更改原产地为中国?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在确定货物是否在一个国家(地区)完全获得时,不考虑下列微小加工或者处理:(三)为货物销售而作的包装等加工或者处理。因此,您所述情况,如果进口小家电符合原产地为德国的条件,单纯进行外包装,不影响其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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