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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认定是单位走私枪支配件,对个人是否处较轻的刑罚?
    发布时间:2014-09-18 08:46:34  浏览:621次
    问:您好。公司生产枪支配件并伪报品名出口,如果法院能认定单位构成走私武器罪,是否会提高起刑点,从而对个人处较轻的刑罚?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单位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之罪,依照该解释规定的标准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无论是单位走私武器还是个人走私武器,影响量刑的数额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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