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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计核走私犯罪嫌疑人时,对于已经交了的部分税款要扣除吗?
    发布时间:2015-05-20 09:46:19  浏览:1005次
    问:我司涉嫌走私,律师阅卷后告知我走私涉嫌金额有一千多万,可是我司是有缴纳部分税款的,那这些税款如果扣除的话,我司实际只少交了四百多万的税款,请问,海关的计核表不应当扣除我司已交纳的部分税款吗?

    答:铱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偷逃税款时,应扣除海关按照走私犯罪嫌疑人的申报计算的应缴税款。贵司如遇此情况,对证明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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