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进口货物因为被海关怀疑税号申报不实,被扣留了近5个月才放行,此时再申报时已经产生了滞报金,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予免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进口货物因被行政扣留或者刑事扣押不能按期申报而产生滞报的,其扣留或者扣押期间不计算在滞报期间内。扣留或者扣押期间起止日根据决定行政扣留或者刑事扣押部门签发的有关文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