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亲戚有一家货代公司,之前因为走私被起诉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听说缉私局提出了异议,请问是否影响当事人释放?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但是不影响不起诉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