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家贸易公司,之前帮一家进出口公司提供过开证付汇的服务,最近听说该进出口公司因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了,缉私局还要求我司配合调查,请问我司会涉嫌走私犯罪吗?谢谢。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请参阅。